第126章 敲山震虎(六)(5 / 5)
林牧把这句话也记了下来。
他带着书吏们一路走,一路问。在雍州,一个被夺了田的流民告诉他,契书是真的,但官爷说印章不对,他不识字,不知道印章哪里不对。
在扶风郡,一个屯田的老兵告诉他,军屯的规矩是上面定的,他们只管种,收多收少都是上面的,地种坏了也不心疼。
在陈仓,一个替人写状纸的落魄书生告诉他,律法条文太多太杂,别说是百姓,连县太爷断案也是东翻西找,同一个案子,翻不同的书能翻出三个判法来。
他问:“为何会这样?”
书生苦笑了一声,从怀里摸出一本手抄的律令册子,翻到一页递过来。那页纸上抄着三条律文,一条是曹魏初年的,一条是晋朝的,还有一条是战乱时赵缜自己添的。
三条律文说的都是田产纠纷,判法却各不相同。书生指着那三条律文,手指微微发抖:“郎君你看,这一条说田契为凭,这一条说人证为主,这一条说以官府黄册为准。我写状纸的时候,不知道该引哪一条,我不知道县太爷手里那本案卷里,夹的是哪一条。”
林牧接过那本册子,他问书生:“如果让你重写一部律法,只留一条,你会怎么写?”
书生想了很久,声音有些沙哑:“田产纠纷,以官府黄册为准。黄册五年一修,修时公告,有异议者当场核验。过了五年不核,便认了。黄册错了,罚修黄册的人。田契与黄册不符,罚给田契盖章的人。这么定,或许能少一些扯皮。”
林牧让书吏把这句话记下来。
入冬之后,洛阳下了一场薄雪。
林牧的奏报从关中送回来,送进了尚书省。宋臣拆开,从头到尾看了一遍。奏报写了二十余页,只是一条一条地记录——
宋臣翻到最后一页,那里写着,“臣行三州十二县,问二百余人。律法之弊不在条文之繁简,在民不知法、官不循法、法不一致。欲立新法,当使民能知、官能循、上下能一致。此三者,臣将逐一详议。”
宋臣把奏报放下,宋青端着药碗进来,看见他这副模样,以为他身子又不舒服了,正要开口。宋臣忽然睁开眼,从案头拿起那份奏报,递过去。“抄一份,送苻右丞那。再抄一份,送刑部赵尚书。”
他顿了顿。“原件,呈陛下。”
赵明昭在紫宸殿看完这份奏报时,已经是深夜。
殿中烧着壁炉,暖意融融。